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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巡察“回头看”工作动员会议召开

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,6月17日,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“回头看”工作动员会召开,巡察组正式进驻市公安局,将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巡察“回头看”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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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动态2025-08-26政府发布
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巡察“回头看”工作动员会议召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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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,6月17日,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“回头看”工作动员会召开,巡察组正式进驻市公安局,将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巡察“回头看”工作。

会议指出,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,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、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。此次开展的重点领域巡察“回头看”,是对政治巡察的再深化,对整治任务的再压实。巡察组将紧盯权力和责任,围绕“四个聚焦”开展监督工作:聚焦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情况;聚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;聚焦监管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;聚焦检查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及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,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得到贯彻落实。

会议强调,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,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,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意义重大。巡察组将坚持政治巡察定位,聚焦重点问题集中整治,把执行巡察工作方针贯穿始终,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。市公安局党委和全体领导班子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,坚决支持、积极配合巡察工作,对巡察反馈问题做到即知即改、立行立改、真改实改,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。同时,巡察干部要忠诚履行职责,注重工作作风,严明工作纪律,严格遵守巡察干部行为规范,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确保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。

会议表示,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,将其视为全面从严治党、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。全市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,如实反映情况,提供必要支持,保障巡察工作顺利进行。同时,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,认真抓好整改落实,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,巩固和拓展巡察成果,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洪湖、法治洪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